建筑常識-門的尺寸
1.門高:
供人通行的門,高度一般不低于2m,再高也以不宜超過2.4m,否則有空洞感,門扇制作也需特別
加強。如造型、通風、采光需要時,可在門上加腰窗,其高度從0.4m起,但也不宜過高。供車輛或設
備通過的門,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其高度宜較車輛或設備高出0.3~0.5m,以免車輛因顛簸或設備需
要墊滾筒搬運時碰撞門框。至于各類車輛通行的凈空要求,要查閱相應的規(guī)范。
如果是體育場館、展覽廳堂之類大體量、大空間的建筑物,需要設置超尺度的門時,可在大門扇
上加設常規(guī)尺寸的附門,供大門勿需開啟時,人們可以通行。
現今建筑內各種設備管井的檢查門頗多,它不是經常通過的地方,所以一般上框高與普通門齊或
還低一些,下邊還留有與踢腳線同高的門檻,其凈高就不必拘泥于2m,1.5m左右即可。
2.門寬:
一般住宅分戶門0.9~1m,分室門0.8~0.9m,廚房門0.8m左右,衛(wèi)生間門0.7~0.8m,由于考慮
現代家具的搬入,現今多取上限尺寸。
公共建筑的門寬一般單扇門1m,雙扇門1.2~1.8m,再寬就要考慮門扇的制作,雙扇門或多扇門的
門扇寬以0.6~1.0m為宜。
供安全疏散的太平門的寬度,要根據計算和規(guī)范(有關防火規(guī)范)規(guī)定設置。
管道并供檢修的門,寬度一般為0.6m。
供機動車或設備通過的門,除其自身寬度外,每邊也直留出0.3~0.5m的空隙。
附帶說一下,供檢修的”人孔”其尺寸也不宜小于0.6m×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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