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
1、上班前,應對各種起重機械設備、繩索、吊藍、臨時腳手架和其他施工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2、砌塊裝藍時,不能滿裝滿運、以防墜落傷人。
3、卸下和堆放砌體的地方應根據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堆放,場地要求平整,無雜物,無塊狀物體,在樓面卸下堆放砌塊時,應盡量避免沖擊,嚴禁傾卸及撞擊樓板,砌體的堆放應盡量靠近樓板的端部,樓面上砌塊的儲備量,荷載不能超過樓板的允許承載能力,否則應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
4、砌塊施工時,不得站在墻身上進行砌筑、劃線、檢查平整度和垂直度、勒縫、清掃等操作,更不準在墻身上行走。
5、已經就位的砌塊,必須立即進行豎縫灌漿,對穩(wěn)定性較差的窗間墻、獨立柱和挑出墻面較多的部位,應加臨時穩(wěn)定支撐,以保證其穩(wěn)定性。
6、在砌體上,不得拉錨纜風繩,不得吊掛重物,更不能為其它施工設施作支撐點,如果確定需要時,應采取有效的構造措施。
7、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1、因刮大風、吊藍在空中擺動不能停穩(wěn)時。
○2、噪音過大,不能聽清信號時。
○3、起吊設備、索具、吊藍不安全因素未排除時。
○4、大霧或照明不足時。
8、冬季施工時,應在上班前清除附在機械,腳手架和作業(yè)區(qū)內的積雪、冰霜,嚴禁起吊同其它材料在一起的砌塊。
9、大風、大雨、冰凍等異常氣候之后,應檢查砌體是否有垂直度的變化,是否產生裂縫,是否有不均勻下沉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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