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封底施工要點
1、沉井下沉至設計標高后,在封底之前應檢驗基底的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酌鎽?、無浮泥和殘留物。清理干凈的基底有效面積不得小于設計要求。
2、沉井下沉至設計標高時,應進行沉降觀測,滿足設計要求后方可封底。
3、經檢驗合格后,應及時封底。滲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時,可用澆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則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
4、采用剛性導管法進行水下混凝土封底時,混凝土坍落度宜為150-200mm。封底需用的導管根數(shù)及間距應由導管作用半徑和封底面積確定。多根導管灌注混凝土的順序以不發(fā)生混凝土夾層為原則,并使各導管同時所澆注的混凝土保持大致相同的標高。每根導管灌注的首批混凝土量應經計算確定。
5、在灌注過程中,應注意隨著混凝土面的升高而隨時提升導管,使導管埋深始終與導管內混凝土下落深度相適應,單根導管的最小埋深一般在0.6~1.5m范圍內,根據(jù)不同灌注深度選定。多根導管的最小埋深則根據(jù)導管的不同間距選定,一般在0.6~1.6m范圍內。
6、灌注過程中應通過調整混凝土坍落度和導管埋深來保證混凝土的質量。一般要求導管口處混凝土堆高h不宜小于0.5m,流人沉井內混凝土形成的流動坡度不陡于1:5。導管不能進水。
7、混凝土面的最終灌注高度,應比設計值高出150mm以上,待混凝土達到設計要求后,再抽水,鑿除表面松弱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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