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住“施工損電”安全關
施工損電是指各種新建、改造、搬遷等施工過程中,由于操作失當造成供、用電線路設備停電、損壞的現(xiàn)象。
近年來,全國各地的道路、房屋等基本建設如火如荼,人力施工、機械化施工、半機械化施工齊頭并進,各顯神通。由于施工隊伍龐大,職工隊伍基本素質參差不齊,有些臨時工未經(jīng)任何培訓就上崗,而有些培訓過于專業(yè)化,如挖土機司機,只學挖土機構造、挖土機挖土技術,而不學用電護電知識,造成施工現(xiàn)場管理混亂,野蠻施工,違規(guī)作業(yè),到處險象環(huán)生。例如:
2003年7月24日,某施工單位挖土機挖臂在強行穿越某區(qū)間110kV線路時,觸及帶電高壓線,引起系統(tǒng)跳閘,幸好挖土機旁無人,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2003年8月25日,某單位施工建房的吊機臂觸及某區(qū)間110kV空中高壓線路,引起系統(tǒng)跳閘。事故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達40萬千瓦·時,間接損失難以估量。
除了施工引起空中線路事故,還有施工引起地下線路損壞和觸電事故。如某單位在道路改造施工中,施工人員用鋼釬破碎路基,鋼釬入地時,意外損傷了10kV高壓電纜絕緣,漏電擊倒施工人員,造成重傷。上級主管部門派員前往調查,前去調查的曾經(jīng)是干過特殊工種的人員,但由于缺乏現(xiàn)場實踐知識,他用手搖動鋼釬,遭高壓電擊,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以上案例提醒我們,必須嚴把“施工損電”安全關。
那么,怎樣才能把住“施工損電”這一關呢?建議有關方面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1. 供電企業(yè)應加大“護電保線”的宣傳力度,利用廣播、電視媒體、報刊等宣傳工具,說理論害,提高人們對“護電保線”的認識,增強人們“護電保線”的自覺性。
2. 供電企業(yè)與施工監(jiān)管部門要協(xié)調一致,尤其是施工監(jiān)管部門在批準施工方案時,對涉及空中或地下高壓供電線路的施工場地,應將防“施工損電”列入施工管理事項,明確責任。不能手指南北說東西,遇到問題相互推,查找合同無依據(jù),追查責任無所謂。施工監(jiān)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施工保電護電臺賬,到現(xiàn)場百分之百地落實“施工損電”安全預防措施,否則,堅決禁止施工。
3. 供電企業(yè)要建立健全線路安全標記、安全設施定期檢查制度,如果發(fā)現(xiàn)缺損,應及時修理或補充,被物體掩蓋的安全標記、安全設施要及時將覆蓋物清除掉。
4. 對可能危及線路正常運行的施工現(xiàn)場,供電企業(yè)要派專人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說明注意事項,發(fā)放《電力線路避險通知書》,并由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共同簽字。供電單位對正在施工的地段要加強巡視監(jiān)督,確保高壓線路不受損害。
5. 施工單位在施工開始前,應對“施工損電”的可能性作充分調查,對現(xiàn)場可能出現(xiàn)的“施工損電”作出明確的界定。必要時,請專業(yè)技術人員或供電單位對危險區(qū)作出標記,設遮欄,劃安全線,布防護帶、防護網(wǎng)等等。
6. 施工單位的施工區(qū)間如果存在在用電力電纜,施工單位要做到:電纜位置不清楚不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隔離器材不合格不施工。動工前要對地下在用電力電纜劃定禁止施工區(qū)間,或等電纜遷址后再施工。如果遇到非施工不可的帶電電纜地段,要做到先停電后施工,并且確保不損壞電力電纜。
7. 施工車輛或設備在通過架空高壓線路時,應根據(jù)高壓線路等級確定車輛和設備體與高壓線路的距離。在沒有十分把握的情況下,要在車輛設備通過高壓線路前20米測定車輛設備的高度,不符合安全距離者,堅決不予通行。
8. 對旋轉起重設備,在定位前要對其最大半徑作出準確測定,并且留有充足的余地。在條件極為有限的情況下,旋臂最大半徑與高壓線路的安全距離也要百分之百地保證,并且在操縱設備時,要緩速旋轉,起重負載控制在額定負載的70%以內(nèi),堅決杜絕起重設備帶病工作。
9. 施工用大型設備通過高壓電纜上方時,要采取防壓措施,否則,可能會由于超重超壓導致高壓電纜破裂引爆,造成重大設備破損或人員傷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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